01重点国家税务优惠政策一、越南1.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:20%
行业优惠:高科技、软件、复合材料等:15年内适用10%税率
农产品加工、教育培训、医疗等:项目期内15%税率
园区优惠:经济区/高科技区:享受“4免9减半”(前4年免税,后9年减半)
工业区:享受“2免5减半”
2. 增值税标准税率10%,2024年6月前优惠税率8%;出口货物和服务免税。
3. 其他优惠出口导向型企业可享4年免税+9年减半
1.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:22%(2025年降至20%)。
行业优惠:先锋行业(金属、医药原料、机器人部件等):投资额超5000亿印尼盾可享5-20年所得税减半或全免。
研发优惠:研发支出加计300%扣除。
2. 增值税税率11%(2025年上调至12%)。
3. 园区政策免税期:基础设施、能源等行业最高享20年免税
1.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:20%
BOI优惠:6类项目(高科技、新能源等):最高8年全免+5年减半。
东部经济走廊(EEC):额外8年免税。
2. 非税收优惠允许外商持有土地所有权(符合条件);进口设备关税豁免
1.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:17%
行业及项目优惠:先锋企业:15年免税(有效期延至2028年)。
总部计划:区域总部享5%-10%优惠税率。
全球贸易商计划(GTP):特定商品交易税率低至5%。
2. 研发支持研发支出加计250%-400%扣除,知识产权收入享优惠税率。
3. 园区政策金融中心(FTC):符合条件的金融服务所得税率8%
1. 企业所得税标准税率:24%(中小企业首60万马币利润税率17%)。
行业优惠:多媒体超级走廊(MSC):10年免税。
柔佛-新加坡经济特区(JS-SEZ):人工智能、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企业享5%税率(最长15年)。
2. 个人所得税JS-SEZ知识型员工:15%优惠税率(最长10年)。
3. 园区政策JS-SEZ:娱乐税减免、跨境可再生能源贸易支持
02税务筹划建议一、持股架构优化间接投资:通过香港/开曼公司控股东南亚子公司,利用税收协定降低股息预提税(如中越协定股息税10%,但越南实际不征收)。
税收协定利用:新加坡与中国协定股息税5%,利息/特许权使用费7%。
二、行业与区域选择优先布局越南经济区、泰国EEC、印尼先锋行业,享受长期税率减免。
新加坡适合设立研发中心(研发支出加计400%)或区域总部。
三、碳税应对策略提前布局绿色技术(如光伏、储能),争取印尼/泰国的新能源补贴。
关注碳信用交易机制(如泰国允许15%排放抵消)